2014年湖南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考點(59)
占有的概念和特征
一、占有的概念: 占有是指人對物有事實上的管領力的事實。占有是一種事實。(起源于羅馬法)
二、占有的特征:
1、占有的客體為物。
2、占有為法律所保護的事實。
3、占有的成立須占有人對標的物有事實上的管領力。
占有的分類
1、有權占有和無權占有。(是否有法律根據或原因)
2、單獨占有和共同占有。(占有的人數)
3、自主占有和他主占有。(占有人是否以所以的意思進行占有)
4、直接占有和間接占有。(占有人是否對標的物直接進行事實上的管領)
5、善意占有和惡意占有。(占有人的主觀狀態(tài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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